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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编辑来源: 时间: 2016-07-01 浏览: 1830人次

 

豫人才党〔201636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关于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流动党支部、党小组

    为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流动党委拟在建党九十五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委的流动党员。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党员条件: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行业、本岗位做出显著成绩;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带头讲党性、重品行,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熟练应用于支部管理。围绕支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支部党员在完成本支部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推荐。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优秀的同志推荐上来

(二)严格标准条件。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认真填报有关材料。各支部、党小组被推荐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1、2),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各支部、党小组要抓好材料审核关,保证推荐材料语言通畅、内容详实、事迹突出,并于 7  5 日前将推荐表和材料(文字稿件1份、电子稿件1份)报至省人才中心流动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邵志昂  王世欣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957359(传真)

邮  箱:913778769@qq.com

 

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2、优秀党员推荐表

 

 

 

                           2016628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6628日发